11月8日,苍南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在该县宜山镇环城路一电脑织唛公司内查获一起涉嫌假冒汾酒商标案,现场查扣汾酒飘带14000条。
当日,该局经检大队在该电脑织唛公司仓库,发现存放带有“汾酒”字体的飘带。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得知,10月23日,该县龙港客户陈某受一客户委托,代其加工汾酒飘带,客户当场提供了一张汾酒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杏花村商标证复印件。陈某承接业务后,立即委托宜山的电脑织唛公司生产该飘带,11月1日,织唛公司加工完14000条汾酒飘带并存放仓库等待客户提取。现场查获的该批汾酒飘带经山西杏花村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鉴别,全部为假冒商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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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