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在国家质检总局指导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四川省成都市组织首批8家白酒骨干企业签署了自律宣言,共同承诺“两公开”:即公开销售渠道、网点和供应量;公开假冒产品产销商名单和案件查处情况。
与会企业达成如下共识和承诺:一、公开产品品种。每个企业确定卜2种品牌影响力强、销售数量大、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和假冒行为集中的主导产品,作为先行公开的品种,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和完善。二、公开监督渠道。以企业、行业协会、政府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主,充分利用社会公众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舆论监督。三、公开相关资料。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和商品名称、企业打假维权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每个产品在每个地区市场每年的供应总量(公布到县级);指定经销商(批发)和专卖店名录及联系方式;主要零售和餐饮网点名录及联系方式。四、加强信息管理。设立专门信息机构,查找制假源头;强化对经销网点的监督管理;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系,密切配合政府部门打假维权。五、不断深化和完善打假维权统一协调机制。
事件解读:白酒企业“双公开”的进步意义体现在它是一次由国家酒类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主导的行业“整风运动”,超越了白酒企业层面的局限性,成为白酒行业激浊扬清的一个契机。
但不可否认,白酒企业“双公开”在具体实施和推进上仍存在其局限性。白酒企业“双公开”虽然是以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为主导,但在具体实施和执行上仍然是以白酒企业为主体。因此,尽管此次体现国家相关部门意志的“双公开” 较之此前白酒企业自发的打假行为更具权威性和强制性,但相关监管部门并未主导打假行动的具体执行和实施,而只是采取了让白酒企业“公开信息”的相对保守和被动的打假方式。
从实际效果预期来看,“双公开”不会对制假商户构成直接打击,所以不会直接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在流通渠道监管上,“双公开”也很难对不法商户形成实质性的监管和清洗。但如果白酒企业执行到位,至少对于企业自身的销售渠道能够实施有效监管,保证可控销售渠道的纯洁和安全。另外一个事实是,高端白酒的消费特点决定了产品的直接购买者往往不是最后的消费者,所以这部分需求往往会转向价位更加低廉的假冒伪劣产品。这种特殊需求也为假冒高端白酒产品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土壤.,
从推动白酒行业发展的角度分析,白酒企业“双公开”的深入实施将会间接引发白酒行业的一系列调整和转型,很可能改变白酒行业传统的渠道生态,推动白酒企业在市场运营模式上进行调整和转变。
但总体而言,国家相关部门和酒类行业协会主导推进的白酒企业“双公开”的初衷是积极向好的,尽管“双公开”本身还存在诸多局限性,尽管“双公开”在深入推进和实际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现实难点,但“双公开”所代表和体现的是一种积极的行业发展导向,其推进和实施为白酒行业带来的改变也将是利大于弊。
本文标签:温故2012,白酒
编辑:阿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