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担保下属子公司南沙珠啤及湖南珠啤公告,全力为两个全资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作担保。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沙珠啤及湖南珠啤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沙珠啤及湖南珠啤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和湖南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南沙珠啤”和“湖南珠啤”)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项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沙珠啤
南沙珠啤成立于2010年5月10日,注册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号501房,法定代表人为王志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主营:酒精饮料)。
2、湖南珠啤
湖南珠啤成立于2007年10月18日,注册地点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天易示范区杨柳路以西、天马路以南。法定代表人为廖加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啤酒生产投资。
公司持有上述南沙珠啤和湖南珠啤100%的股权,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南沙珠啤及湖南珠啤2012年及201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谨慎研究后,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且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本次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风险可控。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六、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担保的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南沙珠啤和湖南珠啤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9日
本文标签:啤酒
编辑:阿凯